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优化高校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探索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根据上级《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湖北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设岗单位申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现将我校2026年“湖北产业教授”岗位需求进行公布。
一、产业教授岗位设置
序号 |
设岗名称 |
设岗单位 |
产业教授岗位职责简述 |
产业领域要求 |
产业教授资格条件 |
1 |
数字化雕塑技术产业教授 |
湖北美术学院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
1.参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为学生提供专业实践平台、提供实习与就业的机会。 2.参与课程建设,将3D建模、数字媒体理论、交互设计、VR/AR应用等融入课堂。 3.开展职业规划讲座或数字化相关技术内容学术讲座。 4.完成学院分配的其他社会科技服务任务。 |
数字科技、数字媒体、雕塑等领域 |
除满足通知中规定的聘任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计算机软件研发、三维技术应用等领域的学科背景或行业经历;2.具有运用VR/AR硬件设备进行数字交互应用的项目实践经验。 |
2 |
沉浸式数字文旅产业教授 |
湖北美术学院影视动画学院 |
1.参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教育教学资源开发、教学改革等工作。 2.指导或联合指导学生,承担实践性课程的建设和教学工作。 3.推动所在企业与学校联合开展项目申报、技术研发、成果转化。 4.推动所在企业与学校共建专家工作站、科研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等平台。 5.完成学院分配的其他社会科技服务任务。 |
文旅、文创、影视等领域 |
除满足通知中规定的聘任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丰富的文旅文创行业经验,主持或参与重要文旅、文创、影视工作的有关经历;3.深度了解数字文旅领域最新发展动态,能够为学生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4.团队人员主要专业包括文旅演艺、数字文旅、文化产业、影视文化等经验。 |
3 |
视觉传达设计产业教授 |
湖北美术学院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
1.参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教育教学资源开发、教学改革等工作。 2.推动所在企业与学院联合开展项目申报、技术研发、成果转化。 3.推动所在企业与学校共建专家工作站、科研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等平台。 4.指导或联合指导学生,承担实践性课程的建设和教学工作。 5.完成学院分配的其他社会科技服务任务。 |
视觉传达设计领域 |
除满足通知中规定的聘任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硕士及以上学历;2.为IP设计、IP授权、版权管理等专业机构主要负责人;3.有与高校进行校企合作、为高校提供相关资源支持的方式或条件。 |
4 |
城市更新及商业规划产业教授 |
湖北美术学院环境艺术学院 |
1.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所在企业与学院共建专家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等平台。 2.推动所在企业与学院联合开展项目申报、技术研发、成果转化。 3.参与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育教学资源开发、教学改革等工作。 4.指导或联合指导学生,承担实践性课程的建设和教学工作。 5.完成学院分配的其他社会科技服务任务。 |
城市更新、商业规划等领域 |
除满足通知中规定的聘任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所在企业设有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或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2.从事本行业管理工作10年以上,专业水平较高、管理经验丰富,经营管理的企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业界公认;3.具有主持或参与城市更新及商业规划项目的经验。 |
5 |
数字IP与数字传媒产业教授 |
湖北美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 |
1.参与学科与人才培养建设,参与学科建设规划与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将行业前沿趋势与企业实战案例引入教学参考或课程建设,助力专业对接产业高端。 2.指导实践育人与双创工作,参与联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项目。 3.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依托企业平台资源,探索与学校联合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改项目,开展横向课题合作与成果转化,推动校企协同创新落地。 4.完成学院分配的其他社会科技服务任务。 |
数字IP、数字传媒领域 |
除满足通知中规定的聘任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硕士及以上学历;2.具有数字传媒、文化产业领域10年以上的从业经历;3.为数字IP、文化产业、数字传媒等专业艺术机构主要负责人;4.有与高校进行校企合作、为高校提供相关资源支持的方式或条件。 |
6 |
创新设计 产业教授 |
湖北美术学院创新学院 |
1.积极与专职教师协同合作。与我校教师联合开展教学 及教研项目建设、科研项目攻关、研发成果转化,提升我校教师 培养高素质人才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发挥自身行业资源优势,搭建校企合作桥梁,推动产学研合作项目落地,为学生提供实习与就业机会,促进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有效对接。 3.完成学院分配的其他社会科技服务任务。 |
设计、艺术领域 |
除满足通知中规定的聘任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2.具有行业资深经验或在相关行业中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影响。 |
二、申报方式
申报人员报所在单位同意后,向设岗单位提出申请,在设岗单位指导下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26年6月22日16:00前提交至人事处(藏龙岛校区行政楼229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81317151
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