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补充公告

作者: 时间:2018-07-13 点击数:

为满足学校发展要求,结合现阶段报名情况,我校2018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进行了调整,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湖北美术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补充公告)》(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所从事专业隶属于艺术学门类各学科及相关学科。

6. 在本领域具有相当知名度和学术影响,教学科研成果丰硕,科研能力突出,具有成为本领域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的能力或潜力。

7.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其中正高年龄50周岁及以下,副高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

8. 具有标志性重要成果的特别优秀人才、学科专业建设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9.具体岗位所需条件详见《湖北美术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补充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将所需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我校人事处办公室,也可前往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办公室

3. 联系方式:027-81317051,联系人:黄老师

(三)报名要求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计算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报名前取得。

2.应聘者须填写《湖北美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连同以下材料交至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

1)详细个人简历,应包括自大学开始至申请时不间断的教育经历、教学经历、科研经历,以及论文、著作情况;主要成果清单,清单内容均须提供证明材料。

2)各类证书及证明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证书、任现职的证明等,其中,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认证。

3)创作作品3-5幅(件),对非创作类专业作品不作要求;教学与科研成果,包括教研科研项目立项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索引、本人代表性论文(论著)3-5篇(部)等。

4)应聘岗位的工作思路与工作目标,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创作作品可先行提供图片,其他各类证书、证明、论文(论著)等可先行提供复印件,待进入考核环节后,再视情况提供相应原件。

3.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教学单位严格审核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信息,确保真实无误,对照引进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五)开考比例

因本次专项招聘为高校教师高层次人才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展览、面试、试讲或答辩等考核环节。

四、考核

(一)教学单位考评

1.系(院、部)人才工作小组通过展览、面试、试讲或答辩等形式对应聘者的学习经历、教学能力、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师德素养、发展潜力和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考察,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实到人数达应到人数的2/3方可进行无记名投票)对应聘者进行遴选。教学系部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形成综合情况报告,连同展览、面试、试讲或答辩考核相关材料一并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人才引进政策要求、相关教学单位考评材料,提请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确定进入校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考评环节人员名单。

(二)校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考评

校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应聘者的教学能力与水平、科研能力与水平、学术声望以及引进后对相应学科专业发展的贡献和价值等进行评议,无记名投票确定拟引进人选。实到人数须达应到人数的2/3方可召开会议及无记名投票,同意票数达实到人数的2/3为通过。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人才引进政策要求、相关教学单位考评材料、校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考评材料等,提请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审批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学校门诊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并由门诊部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给予明确意见。体检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环节考核、考察和体检情况,提请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审批确定拟引进名单。拟引进人才名单在湖北美术学院官网(http://www.hifa.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以及违约责任等,按合同进行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里以及学校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全职引进人员服务期不少于8年,服务期未满离开学校的,应按合同约定退还部分科研启动费和安家费并支付违约金。

九、学校发展特别急需、具有标志性重要成果的特殊人才,可实行绿色通道,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由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议,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审批。

十、违纪违规处理

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b.hrss.gov.cn/)和湖北美术学院官网(http://www.hifa.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美术学院官网(http://www.hifa.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示、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已经报名的应聘人员,我校将与其联系重新确认申报岗位。原公告与补充公告不一致的,按补充公告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27-81317051

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1317062

湖北美术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附件:

1.湖北美术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补充公告)

2.湖北美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湖北美术学院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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