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教职工2010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处,各党总支:
为贯彻执行人社部、教育部及省人社厅有关年度考核文件的精神,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正确评价每个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教职工的聘任、待遇及奖惩提供客观依据,激励、督促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对我院教职工2010年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注重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二、考核范围及对象
2010年年度考核范围和对象为现在岗的教职工(包括协议工资形式聘用人员)。除院领导按干部管理权限另行考核外,其他教职工均参加所在部门述职、测评、考核。
三、考核主要内容
2010年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与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职工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取得成果的水平;
“廉”,主要考核执行党风廉政、廉洁自律和接受监督等情况。
根据分类考核的原则,着重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即党政管理人员侧重考核:掌握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协作精神、履行职责、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教学人员侧重考核: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学质量(包括教学内容、普通话授课水平、教案质量等)、教学效果(包括教学单位评价、学生评价、教学主管部门评价等)、科研成果(包括创作)等;其他人员侧重考核:本岗位专业水平、工作成果,主动为师生服务的实绩和工作效率等;工勤人员侧重考核:劳动态度、劳动纪律、安全生产,以及为教学、科研及全院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的实绩。
四、组织领导
院考核领导小组组长:  刘  刚
院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徐勇民、官汉蒙、陈孟昕、周向林
卢  斌、许  奋、李四芬
院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刘  方、黄  清、苏  山、刘茂平
刘 红、邓文清、罗远红
(苏山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考核办法
2010年年度考核工作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以各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组织考核,具体工作由各考核组负责人负责,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所在考核组见优秀名额分配表(附后)。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政治、业务素质,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基本适应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一般;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优秀名额按各考核组所属部门总人数(院级干部除外)的15%进行分配(不足1人则四舍五入)。优秀等次人数不得突破指标数。
考核具体程序如下:1、个人总结、述职,填写《考核登记表》;2、群众评议、测评;3、部门主管领导综合群众评议及其平时表现写出考核意见;4、考核组负责人根据部门意见和优秀指标等因素,确定考核人的考核等次。5、报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决定考核等次;6、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等次情况;7、报人社厅备案。
六、考核注意事项
1、2010年调入我院工作未满半年的人员参加本院年度考核,连同原调出单位(或原在读学校)的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一并确定考核等次。
2、本年度新参加工作尚未转正定级的人员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
3、协议聘用人员参加考核,不参与优秀等次评定。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所在部门根据其学习、培训表现确定考核等次。
5、2010年退休人员不参加考核。
6、教职工因病、事假超过本年度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本年度累计旷工达十天以上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根据湖美人字(2001)第4号文件规定:教职工一年内累计请假在七天以上,病假十天以上或有旷工行为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7、教师凡未完成学院规定的本科教学标准工作量(产假、病假除外),或出现教学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年度考核只能评为合格以下等次。
8、教职工凡受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以及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9、2010年年度考核自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1月17日前完成。 
附:优秀名额分配表
| 
 序号  | 
 考  核  组  | 
 考核负责人  | 
 优秀名额  | 
| 
 1  | 
 院办党支部(包括学院办公室、党委组织部、老干处)  | 
 黄清  | 
 2  | 
| 
 2  | 
 计划财务处党支部  | 
 邹浩  | 
 1  | 
| 
 3  | 
 工会人事党支部(包括工会、人事处)  | 
 黄小平  | 
 1  | 
| 
 4  | 
 图书馆党支部(包括:图书馆、美术馆、学报编辑部)  | 
 张昕  | 
 3  | 
| 
 5  | 
 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  | 
 董光树  | 
 1  | 
| 
 6  | 
 宣传国资党支部(包括:宣传部、国资办、科研处)  | 
 游树元  | 
 2  | 
| 
 7  | 
 教务处党支部(包括: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  | 
 刘茂平  | 
 3  | 
| 
 8  | 
 纪检监察审计处党支部  | 
 邓文清  | 
 1  | 
| 
 9  | 
 学工保卫党支部(包括:学工处、招生办公室、保卫处)  | 
 王义龙  | 
 2  | 
| 
 10  | 
 后勤管理处党支部  | 
 梅智  | 
 2  | 
| 
 11  | 
 湖北美术学院门诊部党支部  | 
 万玲玲  | 
 1  | 
| 
 12  | 
 视觉艺术基础部党支部  | 
 段理  | 
 4  | 
| 
 13  | 
 公共课部党支部  | 
 张筠芳  | 
 5  | 
| 
 14  | 
 中国画系党总支部  | 
 胡汉平  | 
 3  | 
| 
 15  | 
 油画系党总支部  | 
 万文华  | 
 2  | 
| 
 16  | 
 版画系党总支部  | 
 王卫红  | 
 2  | 
| 
 17  | 
 壁画系党总支部  | 
 文丹  | 
 2  | 
| 
 18  | 
 雕塑系党总支部  | 
 贾向红  | 
 2  | 
| 
 19  | 
 动画学院党总支部  | 
 居宏川  | 
 6  | 
| 
 20  | 
 设计系党总支部  | 
 曹汉萍  | 
 5  | 
| 
 21  | 
 环境艺术设计系党总支部  | 
 韩世元  | 
 4  | 
| 
 22  | 
 服装设计系党总支部  | 
 吴明仿  | 
 4  | 
| 
 23  | 
 工业设计系党总支部  | 
 汪早林  | 
 3  | 
| 
 24  | 
 水彩画系党总支部  | 
 艾真才  | 
 2  | 
| 
 25  | 
 美术学系党总支部  | 
 路清华  | 
 3  | 
| 
 26  | 
 研究生部党总支部  | 
 石丹文  | 
 1  | 
| 
 27  | 
 中专部党总支部  | 
 吴春  | 
 1  | 
| 
 28  | 
 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部  | 
 刘永忠  | 
 1  | 
| 
 | 
 合计  | 
 | 
 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