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关于推荐2011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3-25 点击数:

 

湖北美术学院关于推荐2011

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各系(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精神以及2011年度国内访问学者工作安排,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下发了《关于推荐2011年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名单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申报湖北省2011年度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选派对象是我院在职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申请推荐程序

1. 请系部根据学科发展与师资培养的需要,坚持择优推荐的原则,确定推荐人选1-2。系部推荐人员须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http://www.train.whu.edu.cn)下载并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须认真、如实地填写个人的各类信息和联系方式。

2. 推荐人员在填写志愿时,须登录武汉中心网站,在主页左上方“访问学者查询”数据库中查询接受学校、专业、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从下拉框中选择学校和专业,也可利用关键词进行检索。申请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选择带“*”的导师,才能享受教育部提供的经费资助。

3. 推荐人员在选择学校时,须查阅接受学校的收费情况(包括培养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请查询《2011-2012年度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收费标准一览表》。(请注意有少数高校不提供住宿,住宿须自行解决。)

4.有关导师信息、招生简章,请推荐人员与接受学校具体管理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请查询《2011-2012年度高等学校接收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除了《推荐表》之外,部分接受学校还需补充相关材料,如体检表、职称评定复印件、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作证复印件、科研成果、艺术作品等,具体情况可咨询接受学校的管理部门。

5.访问学者申请者须确定三个志愿,以便于第一志愿落选时及时协调至第二志愿,以此类推。访问学者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以参加科研为主。

6.纸质《推荐表》须填写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意见、系(院)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电子《推荐表》同样须填写推荐意见,访问学者申请者须提交电子推荐表一份和纸质推荐表四份。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请各系部汇总后交至人事处。

三、注意事项

1、请各系(院)部认真对待本次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本着择优推荐的原则及时积极进行宣传并组织评选推荐,各系部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推荐表一份和纸质推荐表四份提交给人事处的截止时间为2011324日;

2.2011年度“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以及各接受学校的收费情况等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http://www.train.whu.edu.cn)查询。

3.研修期限为一学年20119月—20127月)。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由于全国资助名额有限,先申报人员获得教育部资助可能性更大,请各位申请人员抓紧时间,认真对待。

申请工作中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向人事处咨询。

                                      

  院 人 事 处

                                    O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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