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开展2011年度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各系(院)、部: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2011年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此项测试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在院内开展。测试以“现场无学生的试讲”方式进行,请参加测试人员按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的要求认真做好准备。
一、由测试人员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选择一门课程,以书面形式对该课程简要做出教学方案,测试时须携带教学方案,并交由评委审查。教学方案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课题 
(二)教学目标(教学的目的要求)
(三)教学重点和难点
(四)教学时间(即需要课时数)
(五)教学准备(包括教具、学具、实物、挂图、模型、多媒体软件等准备)
(六)教学过程(即表述出教学的全过程,一般是按教学环节的时间顺序分段表述,每个教学环节的主要教学步骤,教学活动和教学方法)
(七)板书设计
二、试讲内容为测试人员选定课程中的“教学重点和难点”部分,试讲时必须使用普通话,试讲时间为20分钟。
三、此次测试共分两个测试小组,根据评议专家的评分结果,对每个小组中测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测试对象实行小组末位淘汰。具体安排如下:
| 
 时  间  | 
 测试对象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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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 
周五  | 
 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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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蒲美合   叶 倩     
但璇璇   梅 健 
孙炜炜  程 科       | 
 A12教学楼   108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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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2:00  | 
 徐丹丹   向 萌 
任珊珊   洪 玲 
赖慧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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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 
周五  | 
 上午:9:00  | 
 罗丽弦   吴 敏 
刘 可   龚 乾 
朱志平  | 
 A12教学楼   109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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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2:00  | 
 万里驰  谭 炜 
温馨  金纾  
贺 诚  | 
 
参加上午测试的人员请于4月1日上午8点30分到达测试地点,参加下午测试的人员下午1点30分到达测试地点,测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附:          
湖北美术学院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注意事项.doc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xls
 
         院 人 事 处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