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开展2011年度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各系(院)、部: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2011年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此项测试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在院内开展。测试以“现场无学生的试讲”方式进行,请参加测试人员按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的要求认真做好准备。
一、由测试人员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选择一门课程,以书面形式对该课程简要做出教学方案,测试时须携带教学方案,并交由评委审查。教学方案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课题
(二)教学目标(教学的目的要求)
(三)教学重点和难点
(四)教学时间(即需要课时数)
(五)教学准备(包括教具、学具、实物、挂图、模型、多媒体软件等准备)
(六)教学过程(即表述出教学的全过程,一般是按教学环节的时间顺序分段表述,每个教学环节的主要教学步骤,教学活动和教学方法)
(七)板书设计
二、试讲内容为测试人员选定课程中的“教学重点和难点”部分,试讲时必须使用普通话,试讲时间为20分钟。
三、此次测试共分两个测试小组,根据评议专家的评分结果,对每个小组中测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测试对象实行小组末位淘汰。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
测试对象 |
地点 |
4月1日
周五 |
上午:9:00
|
蒲美合 叶 倩
但璇璇 梅 健
孙炜炜 程 科 |
A12教学楼 108教室 |
下午:2:00 |
徐丹丹 向 萌
任珊珊 洪 玲
赖慧蓉 |
4月1日
周五 |
上午:9:00 |
罗丽弦 吴 敏
刘 可 龚 乾
朱志平 |
A12教学楼 109教室 |
下午:2:00 |
万里驰 谭 炜
温馨 金纾
贺 诚 |
参加上午测试的人员请于4月1日上午8点30分到达测试地点,参加下午测试的人员下午1点30分到达测试地点,测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附:
湖北美术学院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注意事项.doc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xls
院 人 事 处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