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开展2011年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3-25 点击数:

 

我院关于开展2011年度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各系(院)、部: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2011年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此项测试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在院内开展。测试以“现场无学生的试讲”方式进行,请参加测试人员按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的要求认真做好准备。

一、由测试人员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选择一门课程,以书面形式对该课程简要做出教学方案,测试时须携带教学方案,并交由评委审查。教学方案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课题

(二)教学目标(教学的目的要求)

(三)教学重点和难点

(四)教学时间(即需要课时数)

(五)教学准备(包括教具、学具、实物、挂图、模型、多媒体软件等准备)

(六)教学过程(即表述出教学的全过程,一般是按教学环节的时间顺序分段表述,每个教学环节的主要教学步骤,教学活动和教学方法)

(七)板书设计

二、试讲内容为测试人员选定课程中的“教学重点和难点”部分,试讲时必须使用普通话,试讲时间为20分钟。

三、此次测试共分两个测试小组,根据评议专家的评分结果,对每个小组中测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测试对象实行小组末位淘汰。具体安排如下:

 

测试对象

地点

41

周五

上午:900

蒲美合       

但璇璇    

孙炜炜       

A12教学楼   108教室

下午:200

徐丹丹    

任珊珊    

赖慧蓉

41

周五

上午:900

罗丽弦    

     

朱志平

A12教学楼   109教室

下午:200

万里驰   

温馨  金纾

 

参加上午测试的人员请于41日上午830分到达测试地点,参加下午测试的人员下午130分到达测试地点,测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附:         

湖北美术学院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注意事项.doc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xls

 

         院 人 事 处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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